先找輔導員,之後要通過教務處及相關院系。《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學生可以按學校的規定申請轉專業,學生轉專業由所在學校批準。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經學生同意,必要時可以适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學生有下列情況之,應準許轉專業、轉學:學生确有專長,本人申請,由所在系推薦,經轉入系考核證實,轉入該系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