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稱:從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學生特長可客觀記入綜合素質檔案,供學校錄取時參考。重點減少地方性加分項目,地方性中(高)考加分項目原則上,隻适用于本地所屬學校在當地招生。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項目,應合理設置加分分值,降低過高的分值。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嚴格認定程序,做好公開公示,強化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加分造假。凡中(高)考加分造假的考生,一經發現,實行“三取消”:取消加分資格和中(高)考報名資格,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根據《實施意見》今年年底前,國家将出台進一步減少和規範(中)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文件,将按照新的文件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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