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損壞屬于房東的物品。法律是沒有規定租戶租房一定要交押金的,房東收取押金最重要的目的之一是保障房屋與屋内财産的完整。如果租戶損壞了房東的房屋及其物品,房東是有權扣下相當于其價值的押金。2、租戶沒有定期上交租金。租戶按時交押金是一種義務,如果租戶超過繳納期限沒有交房租的,房東有權從押金裡面扣取租戶應當繳納的租金,但是扣取得數額應當等于租金數額及違約金數額。剩餘的期滿退房時應當交還給租戶,不得無故扣押。3、租戶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退租。履行合同約定是雙方的基本義務,如果到了約定的退租時間,未經出租人同意,租戶不按照合同約定退租,房東有權不經租戶的同意扣押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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