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願填報A、B志願區别:
在平行志願前提下,A志願專業跳一跳,填報時選擇錄取分數稍高的、适合自己成績學習的專業的、往年錄取成績适合自己報考的院校,B志願穩一穩,填報時選擇最适合自己成績報考的院校和專業。
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是高考志願的一種新方式,2008年教育部在安徽省、湖南省、江蘇省、遼甯省、上海市與浙江省6個省區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的試點改革。一年的實踐證明,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願填報風險。
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2009年教育部又新增了福建省、貴州省、海南省、河北省、吉林省、江西省、四川省、雲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與甯夏回族自治區10個省區實行改革試點,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進一步在全國推廣。
2010年廣東省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2013年山東省與黑龍江省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2014年遼甯省全面與陝西省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2015年甘肅省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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