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時間:開學兩周内;
承辦部門: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辦理程序:學生要求休學,必須由本人書面申請,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等,所在學院提出意見,報教務處審批。
辦理休學流程:
1、學生由于生病原因,經校醫院提出病情診斷意見和休學建議,由學生向所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休學申請表;
2、院領導審批後,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3、 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審核後對符合休學條件者,開出離校通知單;
4、 學生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
5、 學生憑已全部周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院教學辦領取休學證明回家休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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