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古言使人容易通曉,而由這種工作寫出的書,便是“傳注”。
記載:
南朝劉勰《文心雕龍·論說》:“釋經則與傳注參體,傳者轉師,注者主解。”
葉适《金壇縣重建學記》:“古今之義理準焉,雖更燔滅壞亂,而傳注終不能汩,異說終不能迷也。”
明朝唐順之 《葉包庵先生壽序》:“先生治《詩》且三十年,雖一以傳注為宗,然訓诂名物之外,往往能深探古人之精微而發之于文。”
清朝李漁《閑情偶記·辭曲》:“曲之有白,就文字論之,則猶經文之於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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