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知識

 > 貪污罪和濫用職權罪的區别是什麼

貪污罪和濫用職權罪的區别是什麼

知識 更新时间:2024-12-03 04:34:5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的規定,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濫用職權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不按或違反法律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或者違反規定處理公務,緻使侵吞公共财産、國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産損失等行為。

  貪污罪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雖然都可由國有公司人員構成,但存在明顯區别:

  1、是在造成國有資産損失的主觀心理狀态上,貪污罪是由直接故意構成,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國有資産造成的損失往往是非直接故意所緻;

  2、是在主觀目的上,貪污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般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是在客觀表現上,貪污罪是以侵吞、竊取、騙取等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産,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是以超越職權或者不适當行使職權,造成國有公司嚴重損失。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知識资讯推荐

热门知識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