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債如果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則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判決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如果是用于一方從事無關家庭共同生活的活動産生的債務,則屬于一方個人債務,由欠債方自己承擔。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财産不足清償的,或财産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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