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卷的方法一般是按文件的作者、名稱、所涉及的問題、時間、地點、人物以及收發文機關等特征歸納組卷,可按其中之一種特征組卷,也可幾種特征結合使用。在現行機關,一般先将文件分為不同的系列,對不同類型的文件采用不同的立卷方法。如:1、綜合性文件(報告、計劃、總結),可按作者立卷,或結合時間和地區等特征立卷。2、會議文件,基本上按文件的作者立卷。大型會議的文件可一會數卷,一般會議的文件可一會一卷,同一内容的幾個會議文件可合立一卷。3、專題文件,可按問題結合作者來組卷,适當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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