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收入住房困難的家庭:
(1)申請人有南京市城鎮常駐戶口,且時間已滿5年。
(2)申請人的家庭人均收入在1513元以下。
(3)申請人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在15平米以下。
2、拆遷家庭:
(1)申請人擁有南京市常駐戶口,且在本市沒有其他的住房。
(2)拆遷的貨币補償金額在規定标準之下。
(3)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标準之下。
3、經政府認定的其他困難家庭。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