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盈餘公積時應編制的會計分錄為: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貸: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
提取盈餘公積一方面意味着盈餘公積增加,應計入貸方,另一方面屬于利潤分配,應計利潤分配的借方。
另外結轉時應編制的會計分錄為: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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