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等級劃分如下:
1、助教初級:大學教師職稱的最低等級,是高等學校教員老師中職稱低于講師的一種初級職稱,助教原則上不能單獨授課,或不能教授全部一門學科的課程,應跟随講師或教授批改作業,輔助其教學;
2、講師中級:高等學校中職别次于副教授的教師;
3、副教授副高:專業技術職務之一,高等學校教師的學銜或職務名稱之一。可衡量教師專業水平的高低,多為大學教師,僅次于教授;
4、教授正高:高等教育機構的教師的最高級學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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