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産收購簡稱A.A指企業得以支付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勞務或以債務免除的方式,有選擇性的收購對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資産。公司資産收購流程:
1、收購意向的确定(簽署收購意向書)。
2、收購方作出收購決議。
3、目标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其它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
4、對目标公司開展盡職調查,明确要收購對象的基本情況。
5、簽訂收購協議。
6、後續變更手續辦理。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三條,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上市公司的收購及相關股份權益變動活動中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充分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的權益及變動情況,依法嚴格履行報告、公告和其他法定義務。在相關信息披露前,負有保密義務。信息披露義務人報告、公告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确、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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