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罪名:1.失火罪。2.過失決水罪。3.過失爆炸罪。4.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5.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6.過失損壞交通工具罪。7.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8.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9.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10.重大飛行事故罪。11.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12.交通肇事罪。13.重大責任事故罪。14.重大責任事故罪。15.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16.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17.大型群衆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18.危險物品肇事罪。19.過失緻人死亡罪。20.過失緻人重傷罪。21.過失損毀文物罪。22.過失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23.過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24.過失洩露國家秘密罪。25.過失洩露軍事秘密罪。【法律依據】《刑法》第15條,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緻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