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大部分的觀衆來說,電影的導演是我們除了主演外最熟悉也是最關注的人了。如果說電影好不好演員的演技是基礎,那麼電影的導演就是決定影片最終呈現出的風格。
但除了導演外,我們經常會看到在影片的末尾會出現一長串的電影出品公司,和一些重量級的制片人,大多數人可能對這些人在電影裡面起到什麼作用并不了解,那麼今天小盟就帶大家逐一理清這些概念,看看他們分别是做什麼的!
出品人
出品人這個概念實際上是我國獨有的,在國外一般隻會标明出品公司。出品人代表的是影片的投資方,而一般在影片挂名的都是出品方的法人代表。有時候我們也會看到聯合出品人的說法,因為影片的投資方往往不是一家,這些企業的法人就會挂一個聯合出品人的名稱。
出品人就像是企業的董事長,是電影項目的确立者和掌舵人。他們一般不會對影片的具體事項做直接幹涉。
出品人是幹啥的?
出品人負責影片前期的市場調查,看類似的影片的電影市場是否有前景(比如說票房情況、受歡迎程度、續集的可能性等),通過調查來決定是否值得出品該影片。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他們就找到所屬的電影集團投資制片人及相關人員,開始選導演、劇本、演員、贊助商等。
出品人、第一出品人、聯合出品人一部影片的拍攝當然不會僅僅隻有一個出品方,一來涉及到的資金巨大,收益時間長;二來,尋找多個出品單位有利于與降低投資風險,所以這裡就涉及到一個名詞“聯合出品人”或者叫做“聯合出品單位”
通俗點說,出品單位就是一部影視劇的出資主體,出品人一般是主要出資方的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産電影片字幕管理規定》:獲得《攝制電影許可證》和《攝制電影許可證(單片)》的單位,可獨立或聯合署名為出品單位、其法人署名為出品人。
比如《泰囧》是光線投的,那麼光線的老總王長田就是出品人,參與投資的就是聯合出品單位,該投資方的法定代表人就是聯合出品人了。
制片人
制片人是影片制作過程的總負責人,從劇本策劃,劇組建立,資金把控,進度管理到電影發行,宣發營銷,制作人的身影貫穿了整個電影制片環節,是電影項目的唯一核心。
現在在影視工業化程度最高的好萊塢,影片基本都采用了“制片人中心制”。制片人在劇組中擁有最高決策權,也對影片效果的呈現負最終責任。而且,要知道奧斯卡最佳影片獎的授予人都是電影的制片人,這也體現了好萊塢對制片人工作的肯定。
說制片人是整個電影的主宰也不為過,他既有權決定聘用優秀成員,也有權開除在劇組違紀行為的成員。并且全權負責整個劇本的統籌、前期籌備、組建攝制組、攝制資金成本核算、财務審核;執行拍攝生産、後期制作;協助投資方國内、外發行和國内、外申報參獎等工作。可以說,制片人的工作從片子的形成到片子的上映全程參與,是貫穿全片的核心。
一個優秀制片人在影片中起到的作用是決定新的,而一個不成熟的制片人容易淪為導演和資方的溝通者,隻負責拉投資,而在劇本把控、質量監督、項目管理等關鍵環節缺乏判斷力和話語權。
當今中國影視市場疲軟,雖有國家政策扶持,但還有一長段路程要走,這是為什麼?不是沒有優秀的劇本,也不缺能力高的導演,而且缺乏具有專業素養的職業制片人!
對于電影制片人的要求,我認為不應該僅僅局域于人脈和資源上,更重要的是對劇本和劇組人員的準确判斷能力,和對于資金和項目進度的管理能力,甚至和資方的溝通在藝術和商業價值上有一個很好的平衡。
那制作人和出品人到底有什麼區别?通常很多人把出品人與制片人 混淆,其實兩者之間是有很大區别的。
如果以企業來作比喻界定,出品人就相當于董事長(出資人、企業法人或權威人士),制片人就好比是總裁(統管全局者),要求懂本子、明市場、建劇組、執行拍攝生産、後期制作、發行上映。
更重要的是預算的控制,拍攝時間進度控管等,讓電影或電視劇能在合理的時間與預算下完成。在拍片過程中,制片人的一舉一動都容易影響到整部影片的品質,是不可缺失的職位。
國内由于影視作品上署名沒有明确規範化,很多出品人也署名制片人職務,導緻業内行業人仕專家一直存在争議,實在無法去界定區分開影視作品中制片人的藝術含金量。
出品人負責影片前期的市場調查,看類似的影片的電影市場是否有前景(比如說票房情況、受歡迎程度、續集的可能性等),通過調查來決定是否值得投資出品該影片。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他們就開始聘制片人、選劇本、拉贊助商等。
出品人:一般是主要出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對影片銷售有幫助的影視界重量級人物。
制片人:是整部影片的籌建負責人,負責拉贊助、找投資,成立劇組、決定用哪個導演、選哪些演員等,負責劇組的日常生活與維持劇組的拍攝活動,以及成片之後的宣傳與播放等一系列事務。
因此出品人和制片人是有很大區别的。
導演
導演,是制作影視作品的組織者和領導者,是用演員表達自己思想的人。
是把影視文學劇本搬上熒屏的總負責人。作為影視創作中各種藝術元素的綜合者,導演的任務是:組織和團結劇組内所有的創作人員和技術人員和演出人員,發揮他們的才能,使衆人的創造性勞動融為一體。
需要統領攝影、燈光、美術等部門共同協作,讓他們按照自己的意志打造影片。
如果說制片人是對項目負責的話,那麼導演就是對創作負責。
導演為影片最終呈現的效果負責,不可避免的就會有加大預算、延長拍攝時間等要求,如何平衡導演的創作欲,保證影片的商業性是制片人需要做的事。
不過我國好的導演相對好的制片人而言數量更多,名聲和話語權也很大。在片場往往會形成“導演中心制”,導演成了電影的唯一指揮者,而從商業電影的角度來看,這種形式往往是有害的。
不過,現在也有許多導演自己出資成了電影的出品方,使得他們在拍電影的時候也多了些商業上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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