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适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于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後的餘額,為應納稅額。即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适用稅率。
對于小規模企業所得稅的征收來說,按照以下稅率規定進行征收:
1、查賬征收的小型微利企業,本年度采取按實際利潤額預繳企業所得稅款,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額不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的,可以減按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本年度采取按實際利潤額預繳企業所得稅款,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額超過10萬元的且低于30萬元(含30萬元)的,可以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本年度采取按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額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
2、核定征收(按應稅所得率征收)的小型微利企業,預繳時累計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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