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遇火、遇熱、遇潮能引起燃燒、爆炸或發生化學反應,産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露天、積水的建築物中儲存。
2、受日光照射能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分解、化合或能産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一級建築物中,其包裝應采取避光措施。
3、爆炸物品不準和其它類物品同儲,必須單獨隔離限量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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