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公權是西方社會的一種關于新聞傳播媒體在社會中地位的比喻。它所表達的一種社會力量:新聞傳播媒體總體上構成了與立法、行政、司法并立的一種社會力量,對這三種政治權力起制衡作用。這實際是一種認識理念,以這種簡單比喻的形式,19世紀以來普及于西方主要工業國家,但又經常受到人們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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