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後日本在美國的監督下制定了現行的《日本國憲法》,即著名的“和平憲法”。該憲法除了規定日本“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争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外,還明确削弱、淡化了日本天皇的作用。新憲法形式上保留了天皇,但明确規定“主權在民”,天皇是日本國的象征,是日本國民統一的象征,其地位“由主權所在的日本國民的總意決定”。天皇被剝奪了幹預國政的權力—“統治權”,實際上隻能履行形式上、禮節上的“國事行為”。近來,日本政界加緊推動修改“和平憲法”,随着日本右翼勢力的擡頭,一些右翼分子借“修憲”之風,強烈要求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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