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傳古代,南方林區,野生一種果樹,山裡人都不識,其樹每年8月到lO月,果實成熟,呈橢圓形,果皮有黃褐色絨毛,外貌醜陋,人們認為野果含毒,都蔑視它。有一年,山裡人意外地發現,野果成熟時,很快就被猴子摘光吃掉,于是,大家前去摘了品嘗,競酸甜可口,非常好吃,便紛紛摘采,運回家中。數年後,因為長期吃這種野果,人們身體變好,變強壯,也更多人長壽健康,于是大家把這種野果視為仙果、珍果。但這種野果沒有名字,于是山裡集會專門讨論給野果取名,最終以此果的外形和最開始猴子愛吃的特征取名為“猕猴桃”,并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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