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倒叙是把事情的結果放在開頭,再追述起因和經過,如《永不忘記》一文中,文章的第一部分寫到“她語帶感情,幾緻哽咽”,寫潘老師和王翔的父親、妹妹到車站送王翔上大學,王翔送給潘老師一幅自畫像。無限的深情都凝結在一幅畫着一個賣冰糕的孩子,寫着“永不忘記,謝謝老師”的鉛筆畫上。畫有什麼含義?永不忘記什麼呢?這種先叙事情結局的手法既曲沂、引入入勝地點了題;又制造出懸念,引起讀者急切的關注。
2、插叙就如在現實中,因為某種原因而引入一段對往事的回憶,或作者的補充說明,回憶完畢後再從回憶中回到現實.如《同志的信任》為表現文章的中心——魯迅先生是“最可信的同志”的需要,先寫魯迅先生接到方志敏的密信、文稿及看信的經過,再插寫方志敏被捕及獄中書寫文稿和密信以及托付魯迅先生,然後再按事情發展的順序寫魯迅先生如何珍藏密信、文稿和把它們轉交給黨中央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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