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取消考綱是真的嗎?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中考命題工作的通知》的發布,充分表達了國家持續推進素質教育改革的基本立場,有利于初中學校實現立德樹人和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教育目标《通知》中指出,“各地要認真落實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标準命題的規定要求,堅決取消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大綱或考試說明”,再一次強調了取消考綱是當前考試命題改革的必然之舉但是,對于長期使用考綱實施命題和教育教學的人們來說,或許會在新條件下産生思想上的顧慮和專業上的疑惑面對這種情況,我們必須在思想上充分認識到這項舉措的政策性和科學性内涵,即隻有取消考綱,課程标準才能成為學校教育教學的唯一依據,而中考命題也才能因此而有效地服務于學校全面育人,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中考取消考綱是真的嗎?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中考命題工作的通知》的發布,充分表達了國家持續推進素質教育改革的基本立場,有利于初中學校實現立德樹人和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教育目标。《通知》中指出,“各地要認真落實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标準命題的規定要求,堅決取消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大綱或考試說明”,再一次強調了取消考綱是當前考試命題改革的必然之舉。但是,對于長期使用考綱實施命題和教育教學的人們來說,或許會在新條件下産生思想上的顧慮和專業上的疑惑。面對這種情況,我們必須在思想上充分認識到這項舉措的政策性和科學性内涵,即隻有取消考綱,課程标準才能成為學校教育教學的唯一依據,而中考命題也才能因此而有效地服務于學校全面育人。
第一,取消考綱并把課程标準作為中考命題的唯一依據,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教育方針的必然選擇。
課程标準是國家對基礎教育課程的基本規範和質量要求,是黨和國家教育方針在課程層面的集中體現,它的落實情況直接關系到教育公平理念的踐行和國家育人目标的實現。而制定中考考試大綱的本意,是根據考試的性質和要求将課程目标與内容“細目化”“操作化”,便于師生組織複習和針對性備考。
從實踐效果來看,考試大綱的“細目化”逐漸演變為“狹窄化”,“操作化”則演變為“程式化”,課程标準所蘊含的育人目标無形中被考試目标替代,由此導緻有的教學内容被删減或削弱。更為嚴重的是,這樣的考綱不僅指揮着考前複習,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取代課程标準成了整個初中階段教學的“指揮棒”。考綱說什麼,教師就講什麼,學生就練什麼,課程标準被置之高閣,與一線教學實際上處于分離的狀态。因此,取消考綱并把課程标準作為中考命題的唯一依據,是科學審視客觀現實之後的理性設計,是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教育方針的必然選擇。隻有取消考綱,才能使課程标準的統領地位得以體現,進而使教育的本真得以回歸。
第二,取消考綱并把課程标準作為中考命題的唯一依據,是引導學校擺脫應試教育思維的必要舉措。
在一定程度上,考試大綱的運用已經成為導緻學校“以考定教”的應試教育思維的直接因素。這是因為考綱縮小了國家課程标準關于各學科教學内容的範圍,規定了各學科知識點在考試中的權重、題型、範圍等。可以說,這些規定越是具體和固定,命題的局限和套路就越明顯,作為結果,學科教學活動就越僵化,死記硬背和“機械刷題”的應試傾向也越嚴重。
取消考試大綱,以課程标準作為中考命題的依據,将教學标準和考試标準合二為一,符合“教—學—考”内在一緻的教育原則。中考命題因此得以擺脫考綱的桎梏,從關注考點轉向關注學校教育宗旨和學科教學目标,真正發揮評價“指揮棒”的正面導向功能。學校則因此得以徹底摒棄直接用考試大綱指揮教師教學的功利思想,擺脫積重難返的應試教育思維,逐漸形成“教什麼,學什麼,考什麼”的素質教育新思維。
第三,取消考綱并把課程标準作為中考命題的唯一依據,是符合教育評價規律的可行方案。
取消存在多年的考試大綱,對命題人和學校、教師、學生都是一種挑戰,想必有許多人會心存疑慮并對此種舉措的可行性有所懷疑。應該說這樣的疑慮和懷疑都屬正常,但隻要我們站在立德樹人的高度,統籌規劃,科學探究,就一定能夠在實踐中使各種疑慮和懷疑逐漸消失。事實上,有些地區已經先行一步,并形成了較為成熟的經驗。山西省從2014年開始,就明确“取消考試科目說明,以課程标準為考試命題的唯一依據”。山西省基于學業水平考試的立場,适應畢業、升學“兩考合一”的需要,對試卷的容量、難度以及不同難度試題的比例等做出規定;以命題多維細目表為抓手,将學科課程标準的内容要素融入其中,确保試題的目标指向、内容權重等與課程标準全方位對接。山西省在命題實踐中,系統分析,科學歸納,構建了中考命題“一核·六維·四手段”的理論體系,促使課程标準的簡約性、教學實踐的豐富性與考試命題的精準性達至和諧,不僅使中考命題質量穩步提升,而且有效引領了學校課程改革的不斷深入。
總之,取消考綱并以課程标準為命題依據,既具有理論上的合理性,也具有操作上的可行性。隻要不忘立德樹人的教育宗旨,堅定遵循教育和評價規律,中考命題就能夠發揮正面導向作用,間接促進學校教育内涵的提升和學生的全面發展,從而成為與學校教育有機融通的教育工作必要環節。
(作者系山西省教育科學研究院義務教育課程教學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基礎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考試命題專委會委員)
作者:李萍
《中國教育報》2022年04月22日第10版 版名:課程周刊·考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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