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喜寫民間故事,但這個卻是發生在身邊的真人真事……
她是一個不幸的女人,因為她身的真實經曆,就算優秀的編劇也無法想像或不想像出這樣的情節;她曾經勤勞、開朗,也曾經年輕,但現在,就如魯迅先生筆下的祥林嫂,逢人便訴說自己的不幸,雖哀其不幸,但卻又怒其不争!
她是一個傳統而命苦的女人,叫阿秀,她出身農村,家境貧寒;年輕時來到城裡打工。每個女人都渴望有段屬于自己的甜美愛情,而她也不例外。在她二十三歲時,遇到了這個男人,她希望這個男人可以托付終生,但事實,這個男人是她厄運的開始,是讓她痛不欲生,毀掉她一生的根源。
這個男人是她名義上的“丈夫”,是離異過的人,而且還帶着一個五歲的兒子,這個男人的甜言蜜語讓阿秀接受了無名無分的存在,因為男人以各種理由借口,一直沒與她進行婚姻登記,她們并不是法律上認可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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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秀一直期盼這個男人能有朝一日能給她一個名份。她希望能用自己的付出與忍讓改變這個男人,但随着時間的推移,轉眼十年過去,這個男人的險惡無恥卻變本加厲!
這個男人用阿秀的證件開辦工廠,而經營所得卻盡入囊中揮霍一空,他以她的名義進行巨額貸款說是經營所需,實則是買車、賭博、揮霍于風花雪月場所;阿秀白天與人掃地賺取微薄收支撐家庭開銷,晚上照顧癱瘓在床的“家公”為其倒屎端尿,直至病逝之際,也隻是阿秀在老人跟前為其送行,而老人這個兒子重未出現。男人與前妻所生之子,由阿秀一手帶養,男人從不顧孩子生死,即使孩子病危,作為父親的不僅分文未出,更是蹤影全無,以至孩子隻認阿秀為母,視親生父母早已死去;平日若阿秀對男人稍有微詞,或男人在外稍有不順,便會回來将氣發洩在她身上,辱罵、毒打如同家常便……
或許有人說,為什麼不離開,為什麼還要獨自承擔?是的,這就是阿秀,一個“恪守婦道”傳統女性思想,她認為心跟了這個男人,這些事都應該做,她不做那是“沒規矩”;雖非親生,但她不忍孩子幼時就承受社會的悲涼,不忍讓“兒子”流離失所;雖無血緣關系,但不忍老人久病無人理,病終無人送的悲慘。
這個男人雖壞,但或許有一天會回心轉意,還能給她一份安全,給她一個溫暖的家,這便是阿秀堅持,忍受的動力。
某夜,久未歸家的“丈夫”出現,不是商量,而是通知!他這個“丈夫”帶回了一個妖豔的女人,說這個女人以後就與自己同吃同住,阿秀不介意可以一起侍候他,介意的話就滾蛋!阿秀想争辯,但最終以男人對她的一頓暴揍告終……
被揍已經記不清是第幾次了,肉體的傷總給治愈,但這回,是摧毀阿秀最後意志的屠刀,是勒斷她命運的繩索,她徹底崩潰了,絕望了,雖心如刀割,但卻不敢發出一絲聲響……
她臉青鼻腫地蹒跚走出這個“家”——這個她一直以青春性命支撐的地方。她漫無目的地遊走在黑夜的街道上,她沒有去處也沒有歸處;周身淩亂的她,腦海一片空白,街上的叫賣聲,擦肩而過的汽,迎面而來的路人都已不在她的視覺中出現,她隻是機械如走屍般地移動着……
也不知行走了多久,也不知行走到了什麼地方,她走不動了,她坐在了街邊小巷的角落,似乎留給她的隻有一條路,那就是結束餘生,也隻這樣,才能掙脫這惡夢般的命運,才能離開這地獲般的現實,但是,她沒有勇氣去死,她放不下“丈夫”的小孩,她想念因為反對她與這個男人一起,而與之斷絕關系,二十幾年不願相見遠在他鄉的父母……
此時天邊已出現一絲晨光,但是,她還是如此迷惘,不是每個人都會随着新一天的到來,而重獲新生,也或許不是所有美得都會得到應有的好報,這,或許才是真正的現實……
起初,不少朋友願意給予她幫助,不管是物質上的幫助思想上的勸導,我也曾許諾給說她必要的法律援助,但是她始終缺乏這個打破現狀的勇氣,所以慢慢地大家也就開始疏遠她,直至遠而避之……
改變必須内心而發,而不是依靠誰的勉強加持,或許她應該為不公呐喊,應該要狠心舍棄!因為她走到今天的地步,絕對是有太多的顧慮,太多的牽絆,太多以為不能舍棄的東西所造成的。她就是被一層迷霧籠罩着,模模糊糊迷失了心志。
這個時候的她必需撥開這一層迷霧,要沖出去;不管再苦再累,更是沒必要跟别人說,就像俗話說的:打掉的牙齒也要往裡吞,你越向命運低頭,命運就越打擊你,你越覺得自己可憐,你從頭到腳都在告訴别人,你很不幸,很可憐!人家就會越想方設法遠離你。請問誰會願意跟一個充滿負能量的可憐之人在一起?社會很現實,你強大,就會有更多資源向你靠攏,讓你變得更強大。你懦弱,你可憐,隻會讓你更懦弱,更可憐。
故事沒有結局,也不會有結局,因為這不是故事,而是生活,或許還是不僅一個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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