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是可以由他人代辦的。前提是需要出具經過公證的《代辦委托公證書》。
如果僅僅是向開發商購買商品房,而與房地産登記機關或者銀行不發生關系的話,可以不必委托書,否則就必須有經過公證的委托書。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七條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一切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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