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繳費:個人繳費在原來100元至1000元10個檔次的基礎上,增加1500元、2000元2個繳費檔次,設為12個繳費檔次。繳費标準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根據自身的條件,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2、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社區)集體應當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标準由村民(居民)委員會民主确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将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範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本辦法設定的個人最高繳費檔次标準。
3、政府補貼:省級财政按照實際參保繳費人數,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100至400元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30元;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繳費的,每人每年補貼60元。選擇500元及以上個人繳費的省級政府補貼從2014年7月1日起執行;鼓勵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建立多繳多補激勵機制,對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參保人員給予适當補貼,具體補貼辦法由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并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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