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運輸服務開具發票必須備注。備注欄填寫:應将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号、運輸貨物信息等内容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如内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2、提供建築服務開具發票必須備注。備注欄填寫:建築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項目名稱。
3、轉讓或出租不動産發票必須備注。備注欄填寫:不動産的詳細地址。
4、預付卡業務開票必須備注。
5、保險公司代收車船稅開具發票的必須備注。備注欄填寫:保險單号、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滞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
【法律依據】: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财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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