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限購是屬于要約,是超市希望顧客接收限購的意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十四條,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内容具體确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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