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的交通違章處罰是兩方面同步的,記6分,罰100元,交了罰款不能消掉記分,隻要在這一年中,累計記分不要超過12分,第二年記分記錄會自動消失。
1、攜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與本人身份證到違法行為發生地或機動車登記地的車輛管理所;
2、在車輛管理所辦事大廳找到車輛違章處理業務辦理;
3、業務辦理人員會打印相關違章單據,然後簽字再交回一張;
4、憑手中的單據再去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即可。
當然,還有一種方法就是在指定的違章處理機器上自助辦理。
對于買分賣分的現象,新規定也做出了明确說明: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取經濟利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取經濟利益,被處罰後再犯的,以及組織、介紹他人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取經濟利益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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