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雇主持填妥随附的從外地招聘工人的請求書和初步申請表,然後連同其他支持該項申請的文件,交港澳人民入境事務處,以便考慮是否批準申請。這些證明文件包括:商業登記證、公司注冊證明書、最近的财務報告、詳列本地工人及其所支工資的名單、有關提供住房的文件、曾在本地招聘工人的證明文件;
2、初步申請一旦獲得批準,雇主應安排工人遞交正式簽證申請書;
3、簽證申請書應交港澳人民入境事務處。雇主須同時安排工人簽署1份雇傭合約;
4、人民入境事務處處長在接獲簽證申請書後,将要求雇主填寫1份保證書。雇主或許須要提供更多資料或前往人民入境事務處面談;
5、申請的結果将通知雇主及雇員;
6、申請在港澳延期居留。
工人在入境後,可向人民入境事務處申請延期居留。若情況維持不變,可獲準延期居留6個月或至完成合約訂明的期限。每個工人延期均須繳付費用,而延期費須由雇主支付。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