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法的名詞解釋:清法又稱“清熱法”,為治療八法之一,是指用寒涼藥物或有瀉熱作用的針灸配方以清解火熱證的治法。
《素問·至真要大論》說:“熱者寒之”即指本法。故本法适應證為:一切裡實熱證,凡熱性病,無論熱邪在氣、在營、在血,隻要表邪已解,進而裡熱熾盛,又無實結者均可用之。
清法适用于外感熱邪入裡,或其他外邪如風、寒、濕邪入裡化熱,或七情過激,氣機失調,郁而化火,或痰濕瘀血,飲食積滞,積蓄化熱,或陰液不足,陰虛陽亢等所緻的裡熱證。雖然不同的裡熱證的臨床表現不盡相同,但都常見有發熱,口渴,面紅目赤,煩躁不甯,小便短赤,大便幹燥,舌紅苔黃而幹燥,脈數等症狀。
清法在臨床上根據熱邪在氣(氣分熱證)、在血(血分熱證),髒腑熱盛以及實熱、虛熱的不同,又分為清氣分熱、清熱涼血、清熱解毒、清髒腑熱、清退虛熱和清暑等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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