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訂勞動合同注意的問題有:
1、續訂勞動合同必須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
2、可以續訂的勞動合同隻限于一定範圍内的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在特定條件下勞動合同當然續訂;
4、在特定條件下企業與勞動者應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經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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