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産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緻使生産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安全生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規定“安全生産事故隐患是指生産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産法律、法規、規章、标準、規程和安全生産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産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緻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态、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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