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債務重組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1、以資産清償債務:就是指債務人轉讓其資産給債權人以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方式,通常用于償債的資産主要有現金,存貨,固定資産,無形資産,股權投資等;
2、債務轉為資本:就是指債務人将債務轉為資本,同時債權人将債權轉為股權的方式;
3、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兩種情形在内的債務條件進行的重組方式,如減少債務本金、降低利率,免去應付未付的利息等;
4、第四種方式就是上述三種方式的組合,比如将一部分債務用資産清償,另一部分轉為資本。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并且債務人的債權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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