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房産證上有雙方的名字,則屬于共有财産。
二、如果房産為婚前所購,且房産證上隻有一方名字,為個人财産。如果婚後雙方一起還貸款的,那麼共同還貸部分需要協商處理,無法協商的由房屋所有法依法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産買賣合同,以個人财産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财産還貸,不動産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産由雙方協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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