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中的“志”與“記”,廣義上都是指一種體裁,都是用來記載事情的文體。“志”與“記”的區别在于:“志”傾向于記載事情的發生、演變和過程,比較客觀的記載事情的整體;“記”則在叙事、寫景和狀物方面的成分居多,而目的在于抒發作者的情操和抱負,或闡述作者對某些問題的觀點。
古文:
古文,出自《說文》。指古代的一種文體,大緻泛指文言文。五四以前的文言文的統稱(一般不包括骈文)。 漢代通行隸書,因此把秦以前的字體叫做古文,特指許慎《說文解字》裡的古文。《說文》重文的一種。《說文》重文共1163個,包括古文、籀文、奇字。經王國維闡發,古文為戰國時通行于六國的文字,戰國簡帛材料的出土證實的這一點。如《說文》和曹魏時代《三體石經》中所收的古文及曆代出土的六國銅器、兵器、貨币、玺印、陶器及近年長沙仰天湖楚墓中所發現的竹簡上的文字。至唐代則指隸書。漢許慎《叙》:倉颉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箸于龍帛謂之書,書者如也。以迄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體及宣王大史籀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漢 許慎 《叙》:秦始皇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是時秦燒滅經書,滌除舊典,大發吏卒,興戍役,官獄職務緐,初有隸書,以趣約易,而古文由此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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