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代通知金的賠償的。如果支持了代通知金,就不再是違法解除;如果支持了賠償金,就不會有代通知金的存在。合法與違法,不能并存。代通知金是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時才發生的,是基于合法的基礎上。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标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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