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實現建築工業化大規模生産,使不同材料、不同形狀和不同制造方法的建築構配件(或組合件)具有一定得通用性和互換性,在建築業中必須共同遵守《建築模數協調統一标準》( GBJ2-86),以下簡稱标準。
(一)、模數
建築模數是指選定的尺寸單位,作為尺度協調中的增值單位,也是建築設計、建築施工、建築材料與制品、建築設備、建築組合件等各部門進行尺度協調的基礎,其目的是使構配件安裝吻合,并有互換性。
(二)、基本模數
基本模數的數值規定為l00mm,表示符号為M,即1M等于l00mm,整個建築物或其中一部分以及建築組合件的模數化尺寸均應是基本模數的倍數。
(三)、導出模數
導出模數分為擴大模數和分模數,其基數應符合下列規定:
1、擴大模數:指基本模數的整倍數。擴大模數的基數應符合下列規定:
a)水平擴大模數為3M、6M、12M、15M、30M、60M等6個,其相應的尺寸分别為300mm,600mm、1200mm、1500mm、3000mm、6000mm。
b)豎向擴大模數的基數為3M、6M兩個,其相應的尺寸為300mm、600mm。
圖1—3 标志尺寸和構造尺寸的關系
3、實際尺寸
實際尺寸是指建築構配件、建築組合件、建築制品等生産制造後的尺寸。實際尺寸與構造尺寸間的差數應符合建築公差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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