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14條第1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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