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保留證據及時報警,這種行為屬于違法,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行為人通過寫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受害人可及時報警,由公安機關予以治安處罰;如果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侮辱罪,要根據具體情節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诽謗他人的;
(二)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三)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诽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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