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陸國家廣電總局網站即可查詢。
國家對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實行資格認定制度。在依法設立的廣播電視節目制作、廣播電視節目播出機構從事廣播電視采訪編輯、播音主持工作的人員,應當依照本規定通過考試和注冊取得執業資格并持有執業證書,也就是由國家廣電總局統一印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證》。
這兩個證件都有統一的格式,加蓋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及省級廣電局的公章,并且有全國統一的證書編号及持證人身份證号碼及持證人所在單位等識别标志。證件信息可以通過國家廣電總局政府網中的“廣電職業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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