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和工傷鑒定結果不通用,工作鑒定是用來處理工傷的勞動能力等級鑒定;而傷殘鑒定是處理人身損害賠償的傷殘等級鑒定,兩者的要求不一樣,因此,結果不能通用。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工傷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内的工傷保險工作。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