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一般不受企業法人經營範圍的影響。當事人超越經營範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一)》第十條:當事人超越經營範圍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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