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升高中學籍号會變的。學籍号的确定:學籍号由16位構成。
其中各位的意義為:省市位(2位)+區縣(2位)+學校類别(1位)+學校(3位)+學生類别(1位)+屆别(2位)+班(2位)+學生号(2位)+校驗位(1位)。
教委定義省市位和校驗位。
省市位(2位):北京市為:01區縣編号(2位)。
注:由于今年北京撤縣改區,區縣代碼随之改變學校類别(1位):0=小學;1=初中;2=小學、初中并存學校(九年一貫制);3=小學、初中、高中并存學校;4=完中;5=普高;6=職高;7=職普高并存學校。
學校(3位):編碼由各區縣編制定義。
注:這三位是學校編碼的最後三位,即學校自編代碼。
學生類别(1位):0=小學生;1=初中生;2=普高學生;3=職高學生。
屆别(2位):按入學年度後兩位加學年制年度計算,為學生應畢業年度的後兩位。
班(2位),學号(2位):編碼由各學校編制。每個階段畢業後,都會在新學校重新辦理學籍号是會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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