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設計:是指工業品的外觀設計,也就是工業品的式樣。它與發明或實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觀設計不是技術方案。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中規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産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要求:外觀設計專利應當符合以下要求,(1)是指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的設計;(2)必須是對産品的外表所作的設計;(3)必須富有美感;(4)必須是适于工業上的應用。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