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管理主體的職權,又稱經濟職權,它是指國家機構依法行使和組織經濟建設職能時所享有的一種具有命令與服從性質的權力。它是國家幹預社會經濟生活的主要依據。
内容如下:1、宏觀調控權:宏觀決策權、經濟調節權、經濟監督權、經濟處理權 ;2、市場管理權:命令和禁止權、批準确認與撤銷權、人事上的任免權。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