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詳細調查。
2、供查考。多用于公文。
出處:
1、明·唐順之《條陳海防經略事疏》:“今軍伍空缺,有一衞不滿千馀,一所不滿百馀,宜備查缺額之故而補足之。”
2、清·黃六鴻《福惠全書·升遷·吊案卷》:“如不應存案文卷,悉繳貯本官備查,不必發房。”
造句:
1、此卡應歸檔備查。
2、此卡應存案備查。
3、這些人的違規行為将被保存在一個招聘的數據庫中以便将來備查。
4、把所有的價格表存檔,以便今後備查。
5、您可以剪切該文件夾,壓縮其餘的内容,随後将其粘貼回去備查。
6、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7、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8、銷售特種印章制作設備的,應當将銷售情況登記備查。
9、開标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
10、前項績效報告、改進建議,應以适當方法主動公告之并送立法院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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