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數學集合考試内容:
集合、子集、補集、交集、并集.
邏輯聯結詞.四種命題.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
高考數學考試要求:
(1)理解集合、子集、補集、交集、并集的概念;了解空集和全集的意義;了解屬于、包含、相等關系的意義;掌握有關的術語和符号,并會用它們正确表示一些簡單的集合.
(2)理解邏輯聯結詞“或”、“且”、“非”的含義理解四種命題及其相互關系;掌握充分條件、必要條件及充要條件的意義.
§01. 集合與簡易邏輯 知識要點一、高考數學集合的知識結構:
本章知識主要分為集合、簡單不等式的解法(集合化簡)、簡易邏輯三部分:
二、高考數學集合知識回顧:
(一) 高考數學集合
1. 基本概念:集合、元素;有限集、無限集;空集、全集;符号的使用.
2. 集合的表示法:列舉法、描述法、圖形表示法.
集合元素的特征:确定性、互異性、無序性.
集合的性質:
4、四種命題的形式:
原命題:若P則q; 逆命題:若q則p;
否命題:若┑P則┑q;逆否命題:若┑q則┑p。
(1)交換原命題的條件和結論,所得的命題是逆命題;
(2)同時否定原命題的條件和結論,所得的命題是否命題;
(3)交換原命題的條件和結論,并且同時否定,所得的命題是逆否命題.
5、四種命題之間的相互關系:
一個命題的真假與其他三個命題的真假有如下三條關系:(原命題
逆否命題)
①、原命題為真,它的逆命題不一定為真。
②、原命題為真,它的否命題不一定為真。
③、原命題為真,它的逆否命題一定為真。
7、反證法:從命題結論的反面出發(假設),引出(與已知、公理、定理…)矛盾,從而否定假設證明原命題成立,這樣的證明方法叫做反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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