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曆史文化名城是1982年根據北京大學侯仁之、建設部鄭孝燮和故宮博物院單士元三位先生提議而建立的一種文物保護機制。那麼,接下來我們一起來民族文化看看曆史文化名稱的保護與開發是怎樣的吧!
起源
國家曆史文化名城是1982年根據北京大學侯仁之、建設部鄭孝燮和故宮博物院單士元三位先生提議而建立的一種文物保護機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确定并公布的國家曆史文化名城均為保存文物特别豐富、具有重大曆史價值或者紀念意義、且正在延續使用的城市。
黨和國家曆來高度重視曆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工作,《文物保護法》、《城鄉規劃法》确立了曆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制度,并明确規定由國家制定保護辦法。
2005年10月1日,《曆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規範》正式施行,确定了保護原則、措施、内容和重點。
2008年7月1日,《曆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正式施行,規範了曆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申報與批準。如果國家曆史文化名城的布局、環境、曆史風貌等遭到嚴重破壞的,由國家撤銷其曆史文化名城稱号。
公布
國家于1982年、1986年和1994年先後公布了三批國家曆史文化名城,共99座。此後,分别于2001年增補2座,2004年增補1座,2005年增補1座,2007年增補7座,2009年增補1座,2010年增補1座,2011年增補6座,2012年增補2座,2013年增補4座,2014年增補2座,2015年增補3座,2016年增補1座(截至2016年5月4日),共計130座(此處為瓊山和海口分開計算)。
備注:2002年10月瓊山市并入海口市。2006年11月,根據國家秘書二局的意見反饋,要将瓊山曆史文化名城更名為海口曆史文化名城,會在當時已批準公布的103座國家曆史文化名城中産生連鎖反應,建議海口市重新呈報申報文件,直接申報海口為國家曆史文化名城。
2007年3月13日,國家正式批準海口成為國家曆史文化名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做統計報告及海口市政府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曆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時,均将海口和瓊山視作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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