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借條而對方不肯還錢的,那麼債權人可以向對方追讨債務:
1、先與對方協商,要求對方還錢。
2、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師向對方發律師函。
3、如果對方拒不歸還,最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後債務人還是拒不歸還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确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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