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司禮監的職權及職權的發展可分為以下四點:
1、權利受限,照顧皇帝生活起居:
司禮監是明朝内廷特有的建置,居内務府12監之首,24衙門之一。司禮監設立于洪武年間,最初不過是為皇帝生活起居服務的宦官系統的一個管理機構,由太監掌管,在明初并沒有太大的權力,而且受到限制。
2、批紅:
明中葉以後,皇帝多深居後宮,荒嬉享樂,不理國政,常常由司禮監秉筆太監代行“批紅”,“批紅”就其權力性質而言,屬于最高決策權,是實現皇權的一種方式。故司禮太監代皇帝“批紅”,是在代行皇權。
3、經廠:
明代司禮監設“掌印太監一員、秉筆、随堂太監八員、司禮監提督一員,秩在監官之上,于本衙門居住,職掌古今書籍、名畫、冊葉、手卷、筆、硯、墨、绫紗、絹布、紙剖,各有庫貯之。選監工之老成勤敏者掌其鎖鑰。所屬掌司四員或六七員,佐理之,并内書堂亦屬之。又經廠掌司四員或六七員,在經廠居住,隻管一應經書印闆及印成書籍、佛、道藏、蕃藏,皆佐理之”。可見司禮監下屬的經廠,完全是一個掌管刻書及書籍版片的專門機構。其規模随着司禮監權力的不斷擴大而擴大。
4、負責印刷及相關工作:
嘉靖十年,清理過一次内府工匠額數,曾革去老弱殘疾、有名無人者15167名,實留12255名,并著為定額。450多年前的司禮監經廠,居然有1200多人的印刷廠,而且分工細密,實在是當時世界出版印刷業上的奇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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